三个名字,殊途同归


3楼猫 发布时间:2022-06-29 19:02:37 作者:树骨头 Language

【无名的约翰】

关键词一:名字

红玫瑰屋主人的实验类似于造神,所采用的第一个方法是让约翰‘没有名字’。没有名字的孩童要怎样定位自己呢?世界如此庞大而新鲜,他再怎样天赋异禀,也要先学习世界:
一直陪伴着自己的女人叫做‘妈妈’,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小孩是‘妹妹’,自己睡觉用的大箱子叫做‘床’,没有颜色没有形状的会发出哗哗声音的东西是‘水’,碗里除了‘牛奶’,还有‘鸡蛋’,散发出香味的‘肉汤’要慢慢喝,否则会弄痛自己的‘嘴巴’,地上铺着‘地毯’,房间的角落里立着一个高大的装有‘镜子’的‘衣柜’……妈妈喜欢站在衣柜前,对着镜子穿衣服。小约翰从镜子里看见了自己,他问,妈妈,我叫什么。
‘你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那就不是床,不是水,不是牛奶或者鸡蛋,不是衣柜与镜子,那么自己是什么。所有东西都有名字,都被创造它们的人赋予了名字,然而自己的母亲却没有给他一个名字,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什么也不是呢。

年幼的约翰,比常人更加聪明,更容易陷入思考的死胡同里。他被迫过早地思考着‘自己是什么’。‘没有名字’就等同于在一个人诞生的同时就杀死了他,约翰因此而无法建立起自己是一个人的概念,才可能在成长中渐渐冲破‘人的局限’,从而向神性靠拢。这也就是实验想要的结果。
然而实验并没有完全成功。约翰还会认为‘天马是特别的’,还会挣扎在寻找自身存在的困惑里。诚然,他把人性碾碎在了脚底,但是总有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核心的东西保留在他的灵魂最深处。我说不清楚那核心是什么,只是有这种感觉,因为这核心使得约翰终究没有与虚无融为一体。
也许,可能,恕我妄加揣测,那个核心就是一个从血肉子宫里诞生于世的人类‘想要成为自己’的原始渴望。约翰看似不动声色,实则要比任何人都更加渴望吧。

关键词二:恐惧

人都会主动追求恐惧,看恐怖片,玩自由落体,参与高速而危险的运动,在深夜的墓地里探险,排队等候游乐场的鬼屋……恐惧源自于对未知的害怕,追求恐惧就等同于追求未知。那种体验是人类想要超越自己、想要接近无限的野心,放在这里来说,就是想要突破‘人的局限’。约翰喜欢玩味他人的恐惧心,只因几乎突破了局限的他已经失去了恐惧的能力。
那也算是他回归路上的一种探索吧。

关键词三:极端占有

夺走他的名字,完全消除他的历史,让他只认识我,让我成为唯一一个知道他的真名的人。
这就是极端占有。(痴男怨女们还是不要学)

对于约翰来说,极端占有只是一种方法,而非目的。
比如渥夫将军。
在遭遇到极端占有之后,将军对自己的认知彻底崩溃,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是否活着,找不到存在的证明。那种迷惘困惑的样子和没有名字的约翰十分相似。也许,约翰是在向将军索求一个答案: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的时候,究竟要怎样活下去。
可悲的是,他终究什么答案也没有得到。将军变成了一个只会念叨着自己的不幸的老人。失望的约翰就此扬长而去。

关键词四:回归

导致成年后的约翰发生变化的事件有三个,也是引领他向‘人’回归的三个转折点:

第一,他在图书馆内读到了《没有名字的怪物》。
绘本内容使得约翰放弃了取代老富翁的计划。他不再用极端占有的方式去剥夺他人的名字。他踏上寻找自己历史的旅程,想要回到原点。

第二,他听到了511孤儿院的录音带。
录音带里记录着十岁的约翰在被催眠之后所说的话:他最害怕的事情,是忘记妹妹。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葛利马先生说过,511的孩子们害怕自己忘记自己,所以会向朋友们讲述自己的故事。然而约翰不同。他最害怕的不是自己被遗忘,而是自己遗忘了妹妹。由此可见,对约翰来说,记住妹妹是维系他‘为人’的最后底线。他一直追寻的名字中,原来必须存有妹妹的位置。
于是,他才给天马留言说‘我终于知道该去哪里了’。

第三,他从妹妹的口中得知,当年被带去红玫瑰屋的人是妹妹,而非自己。
八岁的约翰为何要吞掉妹妹在红玫瑰屋的经历,我只得出了两种可能:一种是他想要保护她,这个最好理解,也最自然;另一种是他希望自己与妹妹的记忆完全相同,从而实现‘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这两种行为指向完全不同的约翰。唯一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是对‘约翰是一个人’的保护。也算是他在失去之前的最后挣扎。

关键词五:完美

一个金发蓬松的美少年,头脑很好,性格温和,举止优雅,总给人一种温暖的亲切感觉,天生具有令人信任的特质。有他在身旁,人们会奇迹般地从根深蒂固的孤独里解脱。他极富耐心和敏感,愿意倾听他人的苦恼,能够迅速理解不同人的不同困境,并能用最简答的交谈就令人豁然开朗。
十分不可思议。
只能用完美来形容。

约翰的完美是从外界需求上讲的。他正是一个社会与一个人共同需要的那种天才。人本无完人,约翰的完美源自他那几乎突破人的局限的特殊性。所以,这是不是表明完美的代价就是这种在人性上的严重缺失。
另外,约翰的完美只是约翰的工具,只用来吸引猎物,践踏祭奠。他太了解人性的需求,懂得只要投其所好就能为所欲为。任何一个需要别人肯定、需要被爱、害怕孤独、需要通过外界来证明自身存在的人——也就是一个憧憬约翰式完美的人——都将在他的三言两语与纯净的笑容面前俯首称臣。当约翰温柔地在他人的脖子上套上项圈的时候,那个人甚至会以为那只是朝拜神明的仪式。这是最可怕的控制,不用暴力,不用交易,不用诱惑,手段真挚且明朗,带有浓郁的宗教意味。

我想知道,倘若魔鬼降临在世,要与人交易,有会有多少人愿意以丧失灵魂的代价来获得一份接近神的完美呢。

关键词六:约翰是一个已经超脱出作者控制的角色。


【真名的天马贤三】

在对抗中

从某种意义上讲,约翰的出现拯救了天马的生活。
看看故事开篇时的天马贤三:被迫放弃研究课题,为他人代笔;将要与一个价值观完全相悖的女人结婚;随时面临向权力低头的困境,甚至被迫放弃尊重生命的信仰。这一切都是人心与社会的黑暗,正一同囚禁着他,令他孤零零地站在岔路口上,差一点就深陷堕落的泥潭了。幸而约翰出现,给了他一个不再在泥潭边缘徘徊的机会。
九年后,天马与长大后的约翰重逢,得知了真相。天马的人生在此处被活生生折断。他以最基本的对生命的敬畏而救下了约翰,不料约翰是一把屠刀,还用一种赶尽杀绝的方式藐视着天马的这种敬畏态度。比起之前,那些司空见惯的社会堕落式的对信念的践踏,约翰的方式要讽刺残酷得多。在前一种困境面前,天马可以成为一个英雄,但在后一种困境面前,他将永远是一个凡夫。
凡夫存活于世,做得最多的事情便是对抗,与他人的对抗,与社会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以及自己与自己的对抗。天马的旅途涵盖了每一种对抗,而旅途的起点便是约翰对他的信念的挑战——天马自身与自身的对抗。他一直念叨着要用一把手枪结束这一切,到最终却是所有人物中最无法开枪的那一个。(插话:天马的‘无法开枪’会不会也是约翰寻求的呢。)对生命的敬畏是天马‘为人’的最后底线,他若杀了人,就将不再为人。他的灵魂自然要坚守这个底线,于是他在矛盾中苦苦挣扎,在自我怀疑的悬崖边上如履薄冰。每一种对抗都有它的结局,失败或者成功,自我对抗的胜利意义,就在于达到一种非对抗性质的自我平衡。
天马的平衡便从他再一次选择救活约翰的那一刻开始。

可以说,约翰的出现,从根本上讲,改变了天马的对抗形式:从与外界的对抗改变为与自己的对抗。但凡有追求的故事都是这样的,传统单一的正邪对战已经拿不上台面了。


天马与约翰的无缝契合

天马执着地奔向约翰这个符号,丝毫不理睬世界上是否还有自己的立足之地,而约翰呢,正在用他的完美打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这正是他们二人的俄罗斯方块似的契合:天马失去了外界依存,单靠唯一的信念支撑自己活着;约翰建立出稳固的外界依存,内心却始终空无一物。


几句台词

我不接受任何人的委托,要杀约翰是我自己的意思。
妮娜,别开枪杀人!
我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才要找约翰的。
我不知道我所做的究竟是不是正确的……我不知道患者的善恶。我的罪,我的罪是救了那个少年一命,但是,但是,医生有权利根据患者的善恶来选择是否要救他们吗!
只要还活着,就不要放弃希望。
不能再有牺牲者了!
绝对不可以轻言放弃。
他不希望你们这样,他真正的愿望,是大家一起回家乡。
我再也不能让你被卷进来了……我毁了你的人生……真的很对不起你……你一定要幸福。
死去的人并不希望活着的人为他们报仇。

其实天马这个人很简单。他所相信的真善美全都是最普世最纯朴的那些正面人性。他并无什么飞天遁地的能力,甚至连他所坚守的正义都是最媚俗的那一种。然而约翰说了,天马是特别的。在约翰这个濒临神性的人的眼中,所谓的特别是不是就是指太是‘一个人’了呢。那是一种天生地长的人的本初模样,我们都需好好保护的珍贵。


【闻名的浦泽直树】

叙事

故事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极端事件,让天马的信念面临绝境,从而逼迫他在最后关头做出了最能体现他的深层性格的举动。土耳其人的死,家属的质问,艾娃与院长的态度,约翰兄妹的出现……作者毫不手软,于一个起承转合之内就将天马的境遇、性格、信念等统统呈了上来。约翰事件是土耳其人事件的升级,残酷得连递进的空间都不给,犹如一段堪比悬崖的陡坡。陡坡自然是为天马而设的,还同时带出了负责悬疑的约翰与一个铺垫重重的大前因。然后,故事开始,天马再一次做出了天马式的抉择。
开篇之后,天马上路,然而这段悲剧英雄式的漫长旅程并未唯天马独尊。他是整部《MONSTER》的主角,却不再是各个单独篇章的主角。每一个篇章都有新人物,每一个新人物都有一段属于他们自己的强大而完整的故事。天马隐入到这些人物的言谈与背景中,活在线索里,经常只通过别人的三言两语来展露一下自己的近况。主线剧情因此而向前推进,副线剧情横向铺展,丰富着整个故事与主角们的形象。

其实,这种叙事手法并不新鲜,浦泽直树选择了它,就表明他想要表达的东西是无法完全交给天马约翰等人去承载的。那一路上,拯救与毁灭不停地轮回上演着,天马负责拯救别人与自我拯救,约翰负责毁灭别人与自我毁灭。拯救还是毁灭,每个人的结局都只能取其一。‘人类可以变成任何东西’,红玫瑰屋主人做了太多错事,唯独这句话说得很对,上善至恶,天堂地狱,只在一念。

另外,不要因为那些与约翰无关的小故事就感觉故事拖沓,试想一想,倘若天马遇上的陌生人个个都与约翰有牵扯,那他的运气也未免太好了吧。那将损害故事的真实感。


几个特点

特点一:
当一个篇章故事交待妥当,作者就会在高潮处戛然而止。一般来说,高潮的结束本该是故事的结束,我们常规看到的所谓结局都是为了照顾读者的情绪而添加的,然而,在这些单一的篇章里,浦泽直树完全没有想过要照顾什么读者情绪。

特点二:
讲故事的人都喜欢看到观众的惊讶神色。浦泽直树也一样。他会在娓娓道来的时候,突然揭露出某个真相,令读者惊讶地叫出声来,而那个真相又是在合理真实的情况下、最令人震惊的唯一一种可能。
比如,在最后的小镇,揭示旅馆老板就是当年的红玫瑰主人的时候。

特点三:
艾娃发现罗伯特在跟踪她的那个小片段。
她先是听到了罗伯特打电话的声音,起了警觉,然后跑回旅店房间,又惊惧地嗅出房间内处处充满了罗伯特的气味。就是那个气味,作者侧重表现。之前艾娃与罗伯特发生过SEX,所以才对那个男人的气味如此敏感。这完全是女人的角度,是女人面临直觉时的纯粹反应,竟表现得这样细腻。

特点四:
经历了变故之后的艾娃回忆天马。
几格没有对白的特写画面,就把她对天马的思念全数浇洒在了纸上:当时,公园内起风了,保温水瓶倒在地上,三明治沾满了泥沙,他微笑着,看起来是那么落寞……
这个片段的温柔寂寞的气氛十分饱满,浦泽直树拿手的留白尽显魅力。

特点五:
约翰偶然读到《没有名字的怪物》,当场晕厥。
由此看出浦泽直树的大胆笔法。在此之前,他一直都十分温和而谨慎地、几乎是旁敲侧击似的塑造着约翰,突然在这里下手,从正面单刀直入,让约翰的内心秘密赤裸裸地展露了出来。


结局唯一性之一:约翰的消失

浦泽直树容易烂尾,故事最后的空病床恰好可以为他辩护一下。他给约翰的结局不是死亡,也不是充满悔悟的生存,而是让他安静地、平静地消失在天马转身之后。传统故事形式里的‘生命永无止境’与‘死亡不可避免’都无法承载约翰的延续,他的消失延展出了第三条出路:消失既是永存。无所谓一个人是生是死,也无所谓他走向了哪里,约翰就此以神话的方式永远存在了下去,就像那些不可解释不可理喻的一切,谁都无法证明其存在,但同时,也无法证明其不存在。信则有不信则无。
至于约翰自身,那便是‘你愿意相信他在哪里他就真的会在那里’了。约翰本是非人的约翰。浦泽直树与红玫瑰主人一样,创造他就等同于创造了神明。约翰的结局成全了他们,也大大强化了故事结尾的唯一性。试想一想,倘若约翰被制裁,像一个廉价反派那样死在弥漫着血腥气的大雨里,又或者在苏醒之后,跪在死者的墓前忏悔过错……会不会给人一种被敷衍的感觉呢。那样的话便是真的烂尾,好不容易创造出的史上最强凡人反角也将毁于一旦。

不过,这又仅仅是从故事美学的角度来说的,倘若论及私人愿望的话,我还是希望天马的信念与最后的那一枪上已经重塑了约翰,约翰的回归终于修成正果,他的末日风景里也开出了别样的景色。只是愿意相信如此。


结局唯一性之二:最后一枪

开枪是杀人之举,天马的‘除恶之念’终究无法与‘杀人’建立起自然的因果。最后射伤约翰的人不是他,也不是妮娜或者伦克,不是任何一个人以正义、真实、善良的名义追踪着约翰的人。能够打倒怪物的,也只能是怪物,然而最后击倒约翰的那颗子弹却来自于一个游手好闲的醉鬼,出场不过几个镜头,生活堕落得如同一个人渣。
然而,就是这个人渣,在目睹到约翰拿枪对准儿子的时候,不假思索地扣下了扳机。于是我们发现这个人渣终究还是有爱的。无论这种爱被人性的负面掩埋得多深、多牢固,它还是会震碎枷锁,趋势人去做出保护所爱之人的举动。它源自为人的本质,很低微普通,不涉及人类的理性,也与道德层面上的善恶无关,更没有天马的信念与救赎那样深远而崇高。它是如此平凡,却又恰恰是接近神性的约翰想要回归的目标。
约翰终究败给了他正在追寻的东西,就像某个人说的,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真理的猎物。

倘若我与浦泽直树有什么契合的话,我希望我已经理解了他想要表达的那些最朴质的真理:人的本质中的爱,天生就具有改变末日风景的力量,也可以让任何一个没有名字的人好好地活着。

动画信息

怪物
中文名:怪物
原 名:MONSTER
又 名:None
首 播:2004-04-06(日本)
IMDb:tt043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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