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關於某集柯南


3樓貓 發佈時間:2022-06-27 16:08:15 作者:HiMrStone Language

石頭追柯南這么多年了,從初一開始追到現在,小時候還莫名其妙地擔心,哪天青山剛昌老師要是也去見God了豈不是沒柯南看了,(P.S.石頭至今還為藤子F不二雄老師才畫20個超長篇哆啦A夢就撒手人寰而耿耿於懷),後來發現青山老師還年輕,也就安心了。
  
  
  
  (親愛滴青山老師,千萬不要成為第二個小新爸爸,石頭已經為沒有新番小新而傷心好久好久了。。。。。。)
  
  
  
   雖然3月21日那個週日網上就有先行版的的柯南569可以看了,但是石頭這將近一個月以來超級忙,恨不得連刷牙的時間都省掉(最終未遂,石頭還是很講衛生的),今天才看到569。
  
  
  
  看柯南這么多年,今天石頭感覺好像是突然頓悟,按說,以前看那么多早該開點兒竅了,但有時候,就是這么巧,你想要它卻不來,你沒想要的時候,靈感啊,感悟啊,突然就一堆一堆地往你腦袋裡鑽。
  
  
  
  石頭先概述下名偵探柯南TV版568,569的內容,方便沒有看過的朋友瞭解劇情。
  
  
  
  
  
  某女20歲時開始和某男開始交往,交往了7年,7年裡不知道給了某男多少次錢,到最後實在沒錢了,就把作為母親遺物的戒指給了某男,讓某男去典當鋪換點兒錢用。
  
  
  
  結果某女想贖回這個戒指的時候,卻發現某男根本沒有把這個戒指給典當鋪,而是戴在了另外一個女人的手上,而某男和另外的那個女人在某男遇到某女2年之前就已經開始交往並且有了婚約。
  
  
  
  某女恨某男竟然毀了自己無價的,最美好的,最寶貴的7年青春時光,於是就設計了一個不在場證明的詭計,謀殺了某男。
  
  
  
  當然,結局當然還是毫無意外地由神奇的柯南同學揭穿了某女的詭計,將“壞人”某女繩之以法。(由於某男已經死掉了,死無對證,我們假設某女沒有誇大其詞,假設沒有任何誤會發生,假設某女所說的就是事實,並且也是真相。)
  
  
  
  好了,基本劇情介紹完畢,開始闡述石頭的觀點。
  
  
  
  
  
  【本文來自:http://blog.sina.com.cn/himrstone
  【by 石頭先生】
  
  
  
  
  
  也許有朋友會說這劇情太狗血了,太8點檔了,太肥皂劇了。
  
  
  
  然而,說這種話的同學們,你們好像忘了一些事情,最近最經典的一件呢,就是閆德利事件。
  
  
  
  當然,失戀男砍死女友,失戀女硫酸潑小三之類的事情在現實世界裡,永遠是層出不窮,不信去翻隨便哪個門戶的社會新聞,或者直接用百度or Google的新聞搜索,你不會失望的。
  
  
  
  親愛的同學們,以上這些論據足以說服你們相信這兩集柯南劇情(犯罪動機)的真實性嗎?反正石頭自己是很相信的,雖然這99%的可能是杜撰出的情節,但是即便這樣,現實中也實在是有太多的例子好去對應了。
  
  
  
  
  
  那么,某女為什么不求助於法律,而非要殺了某男呢?
  
  
  
  原因很簡單,法律有時候也是蒼白無力的,關於這點,石頭諮詢了一個律師朋友,雖然他是中國的,不是日本的。
  
  
  
  他告訴石頭,這種情況,不太可能進行刑事處罰,即便進行,最多2年,再多就實在說不過去了(咱嚴格在法律框架裡討論,幾千塊錢判20年,紙幣開銬鞋帶上吊乃至喝開水死掉的情形不在討論之列)。
  
  
  
  這種狀況,當法律已經不足以懲罰超級壞蛋的時候,某女的唯一選擇,好像只能是謀殺掉某男,以消心頭之恨,更重要的也是,為善良的人們除去一個禍害。
  
  
  
  對壞人的寬容就是對好人最大的殘忍,按說某女也是幹了件好事(可能有法律工作者對石頭的觀點不屑一顧,但是石頭也算是浸淫法學多年,仍舊對某些不甚合理的法學基本價值觀,說白了,就是柯南小朋友認定的犯罪者一定要被法律嚴厲制裁的基本價值觀不甚認同,畢竟,竊國者還侯著呢,為什么就非要把甚至是為了正義而犯罪的竊鉤者置於死地呢?)。
  
  
  
  也許很多朋友都會覺得某男雖然罪大惡極,但是罪不至死啊。
  
  
  
  石頭卻有不同的看法,這種以情謀事,騙走人家最美好7年青春還毫無愧疚之心地再騙N次錢,甚至連人家母親遺物都騙走的無情無義之人,有什么缺德的事是他做不出來的呢?
  
  
  
  留著,是個大禍害啊。你以情謀事我們可以理解,甚至可以不追究,但是你一騙就是7年,而且是人家最美好的青春,這不幾乎等於毀了人家一輩子的幸福嗎?!
  
  
  
  缺德可以,但是起碼不要太缺德,缺德到這種程度,簡直是毫無人性可言了。
  
  
  
  
  
  好吧,好像有點兒偏題,反正呢,石頭最終想說的是,還是那句被廣泛引用的說套了的“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再俗點兒,就是“紙裡包不住火”或者說是“行不義必自斃”。
  
  
  
  單說這兩集柯南里某男的行為,簡直是人人得而誅之,20-27歲,他竟然騙了人家小姑娘7年最美好的青春,簡直是狼心狗肺,非我族類啊。能騙一時,但能騙得了一世嗎?
  
  
  
  從概率的角度進行理性分析,因為一生的時間足夠漫長,所以有足夠的契機讓曾經的,哪怕是70年前的謊言揭穿,而一旦這個謊言關乎人家一輩子的幸福,你可想而知,人家能放過你嗎?
  
  
  
  某女的行為,石頭雖能理解,但是還是暗暗不值,畢竟紙裡包不住火啊,不在場證明再妙,終究還是可能有露出馬腳的地方啊,風險太大了,為這種可惡男而讓自己遭受牢獄之災,實在不值。
  
  
  
  況且27歲,還不算老,哪怕冒著毀掉自己後來幸福的風險都要把可惡的某男給毀滅掉,這樣的選擇,對自己而言,又有何好處呢?
  
  
  
  話雖如此,除了從道義上譴責某男,若單純從法律上還真是不能給他足夠的懲罰。
  
  
  
  
  
  無論對壞人而言,還是對用“非法”手段懲罰壞人的好人而言,很多時候,終究還是那句“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也許,偉大的青山大大就是這樣子告訴偶們一個簡單的,Google也贊同的道理:“Don’t do evil.”
  

動畫信息

名偵探柯南
中文名:名偵探柯南
原 名:名探偵コナン
又 名:Detective Conan / Meitantei Conan / Case Closed
首 播:1996-01-08(日本)
IMDb:tt013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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