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亞當的時候設定就崩了,作者沒有處理好天啟宗教如何融入神靈大雜燴這一問題。“初人”、“伊甸園”、“禁果”和“有罪”,這些天啟宗教的元素集合到一起,就成了原罪論,當然伊斯蘭教認為那只是已被原諒的過錯。提及原罪就關係到天啟宗教中不存在半神半人,且只有一個神,吃下禁果眼中有神一樣光芒的亞當,擺在他面前的無非兩條路,要麼成神要麼死亡,而結果《聖經》已經告知我們了。
即使作者通篇不曾提及雅威、安拉或者耶和華這些詞彙,但是亞當的出現卻處處帶著它們的影子,而作者卻不自知,以為簡單的不設計這種角色,並簡單的把伊甸園故事嫁接到神靈大雜燴就大功告成了。很遺憾的是作者根本沒注意到擁有世界上最多信徒的神學體系非常完備的天啟宗教的《聖經》故事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
差不多的道理,暫且不論作者把釋迦牟尼佛歸為神,這個問題眾多僧俗學者都有論述,就不在此糾纏了。既然作者能認知到天啟宗教的神會較大程度上掣肘設定,便選擇不去設定一個這樣的角色,那麼其實對待佛也應該如此,這主要涉及到“如來一法身,出身諸佛身,菩提無二法,亦無有自性”和“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得成佛”的問題。
所以有長評認為作者對待其他文化有研究,其實作者不過是把自己熟知的喜歡的一些神話人物、歷史人物和虛構人物放進了那個競技場,去演繹一段他所喜歡的簡單粗暴的競技而已,研究了多少,有沒有研究,很難恭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