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魔 斬之條件
看《怪,化貓》,所有的妖怪都是心魔幻化而成,必須要“形”“真”“理”都出現了,才能拔出那把斬妖的劍。
“形”是妖魔的形態;“真”是事實的真相;“理”是人內心的隱情。。。 其實,事實的真相和內心的隱情,都早已經明瞭。只是,有些事情,的確還是不能講明的嗎?讓人失去理智的,是寂寞和慾望,相互交換而成。一旦覺醒,才發現人生如夢,後悔莫已。是不是,為了保全形的純粹與完美,很多時候我們都必須面對心知肚明的事情避而不聞呢?不得已,委屈求全。渴求,原諒一時的過失,害怕風險,不負責任。應該這樣的么?很多令人苦痛的事情,都是應該當作,一切都沒有就會最好了的么? “形”“真”“理”都在了,但就是被妖魔的力量壓抑著,不能顯現出來。。。心魔繼續,幻化為烈鬼,灼烈焚燒。
還是上面那句:是我們把自己看得太渺小,不敢與困苦真相對視,帶著鴕鳥心態貪婪自殘,未戰先敗。。。
TT說,想念是正常的。她反覆說了兩邊這句話,我感覺。嗯,既然是正常的,所以就不要違揹心去排斥和抗拒它了。《怪·化貓》裡說的:心念所囚即為牢獄;心念所駐即為城池。所以,要讓心在心裡駐下來,而不是封鎖它。
所以,要盡情的想念,想念的時候心裡就會盡情得痛。痛過就好了的吧。。。一切就放在心底,如果有淺淺的祝福和問候就會發個消息。如同放飛的蝴蝶,也不會期盼有任何囬答,亦沒有任何需索,不念其是否歸來,只是放飛。是感受放飛之間,給予它幸福和自由時候,自己心念的完美,有給予時候的徹底溫煖。